工伤期间公司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合法吗?如果我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吗

现在还在工伤期间

工伤期间公司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是不合法的,如果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的。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可以以此提出离职,但一定要保留证据,然后去仲裁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同时如果有伤残等级的,可以要求社保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公司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等工伤康复后,再做工伤鉴定,伤残等级出来后,就按照工资乘以对等伤残等级赔偿的月份。建议先不要考虑辞职了,工伤还没有康复,做完鉴定,小半年又过去了。最低工资标准应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发放的物价补偿性质的津贴。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来讲,最低工资标准只适用于在岗职工,它不适用于退休人员、内退职工、待岗职工和下岗职工。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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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22
你好,工伤期间待遇不变,最低工资标准是不合法的。
你可以以此提出离职,一定保留证据,然后去仲裁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同时如果有伤残等级的,要求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社保局)、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公司)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社保局)
望采纳谢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12-22
工伤期间的工资是按照你底薪发放的,不包含加班费,所有补贴都不会少。

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等工伤康复后,再做工伤鉴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出来后,就按照你工资乘以对等伤残等级赔偿的月份。建议先不要考虑辞职了,工伤还没有康复,做完鉴定,小半年又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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