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口头辞退员工但不承认怎么办?

如题所述

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自己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9-05
公司口头辞退员工是不成立的,公司要想辞退员工要有辞职证明书的,公司口头辞退,员工还不承认,你可以找到当地的劳动局去投诉他们。
第2个回答  2021-09-05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必须以书面形式出具辞退书,并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因此,你可以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反映,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3个回答  2021-09-05
我觉得公司不承认就是不想给你赔偿,既然不承认就断续上班,直到接到公司的辞职书在退。
第4个回答  2021-09-04
很多公司都在钻法律的空子,既然已经把人家辞退了还不敢承认那就继续来上班,除非有书面性的东西来证明,没有就继续上班,耗死他们。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