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就糊里糊涂的说补半个月,什么性质,不知道。
劳动备案的话,估计公司早就想好了。
但是总觉得半个月,有这么突然,无论是从公司流程还是个人人品方面都说不过去啊。
呵呵,出来工作,很多劳动者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当然了,你完全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方面给出裁员的合理理由。如果公司方面不能给出合理的理由。那么有以下两种情况:
1.公司宣布继续聘用你
个人意见是:闹到劳动局去了,你呆在公司里还会有好果子吃?
2.公司继续原决定,宣布裁员。
经济上给予一定补偿,最多也就1,2个月工资。
个人意见,得到了补偿,你在业内也很难混了。这么一个顽固的员工很少企业敢找你,除非你有不可替代的才能。
好吧,所以劳动法虽然是有类似的规定,但是要劳动者慎用,这个还真TM是国情决定的,虽然劳动法看上去很是不错!
裁员中,赔偿是N+1,还是2N的标准,只有了解很多具体的细节后才能判定是不是合理。决定员工获得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标准就是:合法解除还是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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