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的时候,开发商会连着土地使用权一起出让吗?

看了一则新闻:某小区拆迁,但是业主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开发商持有)。然后拆迁赔偿,两者都有份,业主不服,集体上诉。。。

房地产开发商建房时取得土地出让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住房的所有权还是购房者所有吗
回答
2019-12-11 12:55

最佳答案
最近,关于房屋产权的问题又再起波澜,起因是发生的温州的一则房屋产权70年变20年的案例。那么,为什么产权会到期,到期了又该怎么办呢?

事件回顾:温州部分房产土地使用权到期

事情发生在温州,温州市民王先生2019年3月份购买了一套位于温州水心住宅区的二手房,房屋建造时间是上世纪90年代。

2019年4月初,王先生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并将60多万元的购房款存入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缴纳完契税后,王先生也顺利拿到了房产证。

可是,在办理土地证过户时,王先生却意外发现原房东的土地证已于2019年3月4号过期。而根据温州国土资源局提供的信息,当时为了缓解开发商资金压力,确实有一部分房子的土地出让金只收取了20年而不是70年的。

而且,经过温州市国土部门初步摸底、排查,温州市区土地使用年限在2019年底到期的房产有600多套。根据《物权法》第149条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虽然具体的解决办法还是没有出现,但是温州市国土局已明确表示,此前有媒体报道的“收取几十万元出让金才能续期”是对信息的误读。在这个节骨眼上,人民日报又出来给大家普及产权知识了,我们一起来看看权威媒体的说法。

首先,40年、50年、70年说的是土地使用权而非房屋所有权?

购房者容易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

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199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分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的。

通俗的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住宅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50年,商业/旅游/娱乐40年。

那么,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具体办法可以有两种:

一是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二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不管是40年、50年还是70年,都有到期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签土地。

这就是关键了,怎么续签?续签金额怎么计算?

人民日报解释,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

具体到这个案例:自动续期具体要怎么做?补缴费用是多少?

理论上讲,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到期的市民,如果仅仅是居住需求,可以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继续住在自己所有的房子里。但如果要考虑未来有转让、抵押房产的可能,就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鹿城分局局长徐长波解释,到期的房屋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向国土部门提出申请,续期,补缴土地出让金申请,但是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如何续期、怎样补缴,标准都没有。国家、省、市各个层面都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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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29
一般情况下我们买房的时候只是买居住权然后所谓的使用权是大约就是70年然后呢70年之后就没有了所以说开发商会连着土地使用权一起出让的但是那只是幼稚而已
第2个回答  2020-11-29
一般购买房产过后是要拿到两证,两个证指的就是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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