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公务员被判刑后仍正常领工资是怎么回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8-07
按理说,公务员如果被判刑后,按照有关规定,是必须开除公职的,自然工资就会没有了。而河南一公务员被到刑后,仍正常领工资。这是很不正常的事。说明当地的法院未及时将判决书发到所在单位,而该公务员的单位,也没有及时向法院了解案件审理情况。造成该公务员被判刑后,仍领工资的情况发生。这种失误是不应该发生的。
第2个回答  2020-08-07
有媒体报道,河南省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宋某因刑事犯罪被判5年,却服刑期间工资和住房公积金均正常发放,此事后引发舆论关注。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判决书公布了其中的隐情。原来,在宋某因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刑事拘留后,其父亲找到了时任开封杞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二中队队长的杨书贵并给了其2万多元,后杨书贵在办理宋某故意伤害一案时对宋某系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未予说明。
后杨书贵在去年当地公安侦办一起涉黑案件被牵出,其曾收受这起涉黑案嫌疑人贿赂后,对其涉嫌寻衅滋事犯罪案件违反法律规定停止侦查。
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判决,杨书贵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人民币;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人民币。
扩展资料
宋某被判刑的原因:
2015年11月7日晚,在杞县文化街西段“热烀炖大灶台”饭店,宋某和几名朋友就餐。两名刘姓顾客带来的孩子在饭店吵闹,与饭店服务员发生争吵,宋某的同行人员何某俊上前劝解时与刘姓顾客发生争执,后演变成两方发生肢体冲突,一名刘姓顾客在冲突中死亡。
后宋某和其他参与者被警方刑事拘留,案发后,宋某等五人家属赔偿被害人家属160万元,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宋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4年,其他参与者获刑3年到10年不等。一审上诉后被驳回
第3个回答  2020-08-07
河南一公务员被判刑后还正常领工资,这是一种腐败的不合法的行为,是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并严肃处理相关的涉事人员,国家相关的职能部门应该做好自己的监督检查权利,不能一些不法之徒钻空子。
第4个回答  2020-08-07
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就应该取消原工资待遇。这是河南一公务员被判刑后仍正常领工资,这是原来办案民警受贿后将其身份写成“农民”,是严重的知法犯法,应该严格查办,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给于办案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人民币;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人民币。
第5个回答  2020-08-07
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工资待遇处理

(一)公务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经审查核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未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且未受处分的,恢复工资待遇,减发的工资予以补发,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计算工作年限。

(二)公务员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发工资待遇。

(三)公务员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和行政拘留期间,未被开除的,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期满后的工资待遇,根据所受处分相应确定。

(四)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处分决定机关尚未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资待遇。

(五)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原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不再给予处分的,从处分变更的次月起恢复工资待遇。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期间,被停发的工资由单位补发。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以前,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期间计算工作年限。

(六)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原开除处分决定被变更的,根据变更后的处分相应确定工资待遇,从处分变更的次月起执行。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变更期间,被多减发的工资由单位补发。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以前,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变更期间计算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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