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公务员获刑后仍正常领工资,这是怎么做到的?

如题所述

2018年,河南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宋某因刑事犯罪被判五年,然而却在服刑期间工资及住房公积金正常发放。事件背后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15年11月7日,时任公务员宋某与朋友聚餐,旁边两名顾客带来的小孩吵闹,服务员在其劝说过程中与顾客发生争执,宋某一行人向前解说之时发生冲突,随后发生肢体冲突,导致一名顾客死亡,宋某一行人被刑拘,赔偿受害人家属160万,宋某及其同伴被判处五年四年有期徒刑不等。时隔三年,8年,根据有关报道,宋某在服刑期间竟正常发放工资及住房公积金。《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务员在被取保候审、刑事拘留、监视居住、逮捕期间情况,给予停发工资,按原有工资75%发放生活费。“也就是说,宋某符合以上情况,工资是停发的,更别说什么住房公积金。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当时审判判决书显示,宋某的身份为农民,公务员怎么变为农民,身份被瞒天过海篡改,非同一般。经查杨书贵涉嫌受贿利用职务之便篡改宋某身份。杨书贵;杞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负责办理此事件。杨书贵收到宋某父亲50000元的贿赂,其中15000交由中间人马建刚,剩下收入囊中,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宋某逃避打击。

随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杨书贵犯徇私枉法罪、贿赂罪罪名成立。被依法逮捕,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整。

其实我认为宋某作为公务员刑警对饭店矛盾协调并没有错,况且本是顾客孩子公共场合吵闹,已经属于影响公共秩序,但顾客非但不配合,还出言不逊,顶撞警察,才导致冲突发生,难道顾客就没有一点责任吗,所以责任我认为并不全是宋某等人,应该得到从轻处罚。社会和谐是全民共同维持的,希望大家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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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06

因为在这个案子办理的时候,没有说明他的身份是公务员,这个人才会被当成是农民。所以在他被获刑之后,仍正常的领到工资,但我们要明白,这样做是违法的。我们来了解一下,公务员被判刑后是否还能拿到工资?显然是不可能的,如果被判刑了,是要被撤销公职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务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作年限。经审查核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未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且未受处分的,恢复工资待遇,减掉的工资予以补发,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计算工作年限。

所以我们可以明确的是,如果公务员被开除公职,那么是要被停发工资了,如果在获刑期间没有开除公职,会按原工资的75%计算发生活费,等到刑期满之后,工资待遇会按照当时给予此人的处分决定情况,而此人在获刑期间,工资是照常发放的,所以是他的身份认定有问题,肯定是要被调查的。

总之,不管怎样,作为公务员,一定不能知法犯法,要遵纪守法,况且公务员考试是非常严格的,公务员一般都是要有高学历,有政治抱负的人,做公务员要为国家做奉献,兢兢业业为人民服务,实现个人抱负,为多数人的扶植努力工作,具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念,遵纪守法也是一个成年人的基本准则,一旦做了违法乱纪的事情,不光给国家添麻烦,还会给家里添麻烦,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定要做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

第2个回答  2020-08-06
在判决书上写的身份是农民躲过去的。如果给他写成公务员,那么肯定会被开除公职的,而农民就是没有职业,所以开正常领着工资。
第3个回答  2020-08-07
这件事情是这名男子的父亲找到了当时的办理此案的二中队队长,给了他2万多元钱,然后这个队长就在办理故意伤害致死案的时候隐瞒了他的公务员身份,在他的判决书注明他的身份为农民。
第4个回答  2020-08-06
河南省的公务员,被判刑以后依然领着工资,其实这和当地的不作为,是有直接关系的,有些事儿,虽然有规定,但是还是人的执行力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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