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给了我一张纸的复印件,内容是手写的一张他和别人的协议,就是说他
把这个房的产权转给了另一个人,上面说明期限在2月1日前.
可是我跟他的租赁合同是到5月.
请问我要如何知道这个产权现在的持有人呢?我住广州的,到广州房管局能
否查到?上网能否查到?
我想跟他协商到3月前搬走.但他不肯,说他肯赔钱给我,我不想要.我想找
个借口拖下去,请问如何做才合法合理,而且是个好办法呢?要找新房东吗?(可
是有人跟我讲他跟那个新房东可能是合伙做戏想让我走,新房主用来自住,不会
出租)
这件案如果他要搞到法院对于我争取时间是不是有利?对我没啥利益的伤
害吧?搞到法院我想最多也就是调停协商.那时我都已经在3月前搬走了,真可
笑.
我就不明白,都租了五六年了,再等多一两个月,过了年,再搬也可以啊,我
又不是不给租金.
最主要的问题是:现在主动权是不是在我这边?三方面(我,他,新房主)哪
方面占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