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里面现在出现房东不租房了,说房子卖了,叫我们搬走,我现在很困惑,不知道怎么办,跪求帮忙!

当初签订的合同:一 乙方保持室内清洁,不把地板砖弄花。
二 甲方保证室内水、电、气、光钎四通。
三 乙方向甲方每一年付清全年的房钱,第二年每两个季度交一次。每次交费时提前至满期一日。
四 物业管理费自入住起由乙方负责,之前由甲方负责。
五 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行生效。
七 甲方同意乙方租住期限至住进新房为止。
八 双方如有违约、将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九 房租费为每月380元整,如果乙方未住满,已交钱房租费期内,甲方退还乙方。
十 乙方保证甲方现住进房屋时的原样。

甲方:房东
乙方:我
2010.2.1
不知道这合同对我们有利吗?急求哪位律师帮我解决一下,万分感谢!!!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合同法第230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
<民通意见》第118条,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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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03
第七条对你可能有利
但你们在签订合同时没注明房屋产权变更的问题,这就会给你带来一些不便
下次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产权变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1-03
根据第七条合同规定,房东违约,你可以向他索赔,只能到其他地方租了!否则就没有其他办法了
第3个回答  2011-01-03
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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