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师,你好!难道劳动法没有保护10年工龄的员工吗?如果提出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不同意,我能申请多

如题所述

你好,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此你的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解除,是违法行为,你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你工作10年,可以向你支付20个月的工资补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2-01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第2个回答  2010-12-01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第二款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你的劳动合同。
  除非你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并且用人单位也履行了法定的程序的情况下,你才可以被解雇。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擅自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你可以:
  1、要求恢复劳动合同。你有权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要求双倍赔偿、你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向你支付你应得的经济补偿的双倍作为赔偿金。
  3、仲裁与诉讼、你可以再被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1、工作满十年,续签合同时,职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单位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2、《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4个回答  2010-12-01
李律师不知道在哪里,但是刘助理律师这里有一个。法是不溯及继往的,最新的劳动合同法出现的新规定:在劳动单位工作10年以上的劳动者如果提出签定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应当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但是这条法律实行时间是2008年1月1日。也就是从这一天开始计算满10年的,才受到法律的保护。详情请见关于劳动合同法的问题200问。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