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龄10年以上故意懈怠工作,想让公司辞退拿赔偿的员工该怎么办?员工懈怠工作,你让单位主动辞退他,这也不一定是坏事,坏就坏在,单位没有专业的法律意识。
从你的提问可以看出你们的公司对于劳动风险的防范审查,还没有上路,对员工故意懈怠工作这样的问题,居然没有一个正确的处理方向,这样下去,你的公司会在劳动用工上,承担很大的风险。根据劳动法系以及本律师办理劳动争议案件10年的经验,简要原则性解答如下,
第一,你说的是工龄10年以上对,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直接关系,
1.工龄10年这个对于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没有直接的影响,关键是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合法,你合法解除的十年以上,10年以下都没问题,你违法解除的十年以上10年以下你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2.我看到上面有一位同行解答是,工作10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只能依据严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说法是片面的所谓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有开始的时间,没有终止的时间,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无法按照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在符合法律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4种形式,协商解除,员工过错解除,书面通知解除,依法裁员。这种解除方式适用于一切员工。
第二,员工懈怠工作,你让单位主动辞退他,这也不一定是坏事,坏就坏在,单位没有专业的法律意识。
1.如果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以劳动者,有过错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任何赔偿金或经济补偿的,当然前提是你合法解除2,劳动者是否胜任工作是一个,完整的系统,比方说你们的劳动合同,你们的规章制度,对此有没有作出明确的约定?规定,那么规定的内容是不是合法制定的程序是不是合法?这都是问题,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事实,你能不能固定?那么你认定的程序是否合法?如果这些都解决不了,你辞退员工基本是违法解除,你要承担高额的赔偿金。
第三,作为一个单位,你应该在,劳动用工风险法律防范上,制定一套完整的措施,而不应该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