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产证,土地证是集体的,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是这样的,房子是我爸几年前为我爷爷购买的,没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是集体的,企业已破产)房产证名字是我爷爷的名字,现在爷爷想把房子过户给我,这种情况可以直接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吗?如果不能,我爷爷写份东西,到公证处公证后,是否可以过户给我?这样操作起来的具体手续时怎样的?

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两个途径来办理,一个是房产赠与,另外一个就是二手房买卖。别的途径无法变通。

需要提醒你的是,虽然根据你的情况,赠与是免税的,但是公证费用会很高,不如还是走二手房买卖比较稳妥。

据国家财政部下发的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指出,三种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在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双方还应向税务机关提交户口本、身份证件及相关公证资料,以证明亲属或者赡养关系。而公证的费用比较高,达到房产评估价的2%,而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只要缴纳1.5%的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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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11
土地证属于集体产权,实际上就是现在的小产权房。目前国家没有明确的交易事项,只能办理继承。这种性质的房子在房交所是过不了户的,可以到产权所属的国土局咨询。
第2个回答  2011-02-07
继承的房产可以办理的,不是继承的不可以,需要继承的相关手续,可以过户
第3个回答  2011-02-06
现在的房子一般都没有土地证 直接过户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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