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7年5月6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0 160 000元(含交易费用20 000元和已宣告发放现金股利140 000元),购入乙公司发行的股票200 000股,占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5%。甲公司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7年5月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40 000元。
20×7年6月30日,该股票市价为每股52元。
20×7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持有该股票;当日,该股票市价为每股50元。
20×8年5月9日,乙公司宣告发放股利40 000 000元。
20×8年5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
20×8年5月20日,甲公司以每股49元的价格将股票全部转让。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编制甲公司的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