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X2年5月6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0 160 000元(含交易费用10 000元和已宣告发放现金股利150 000元),购入乙公司发行的股票2 000 000股,占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5%。甲公司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X2年5月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50 000元。
20X2年12月31日,该股票市价为每股5.2元。
20X3年12月31日,该公司仍然持有该股票,当日该股票市价为每股5元。
20X4年5月9日,乙公司宣告发放股利40 000 000元。
20X3年5月3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
20X3年6月23日,甲公司以每股4.9元得价格将股票全部转让。
要求: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为甲公司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