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题的关键在“机关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的区别上。举个例子说明,第一种情况:如向下印发一份会议通知,此文可以由部门分管领导签发。如,某局定于某日召开某动员会议,此文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可由办公室的分管领导直接签发。办公室的分管领导可以理解为“机关负责人”。
2:第二种情况,如向上级主管单位呈报一份请示,此文则必须由“一把手”签发。我们俗称的“一把手”便是机关主要负责人。
3:所谓的“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指一把手,最大的领导。本机关负责人一般指分管的领导,往往是二三把手或者是部门一把手。一般的公文,如果只涉及常规的业务工作,由相关分管领导或部门领导签发即可。涉及重要工作的公文,或给上级的公文,一般领导显然是不够分量的,需要一把手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