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结算时材料暂估未冲完要调增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就是到了年末,账面上仍然有暂估材料挂账,说明发票仍未到。这时,税务机关会认定为未取得合法票据,而要求调增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实务上,只要在汇算清缴日收到发票,就无需做纳税调增。若仍然没有收到发票,即使做了纳税调增,在收到发票的当年,仍然可以做纳税调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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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6-16
年终材料暂估未冲销部分,可以考虑转入在途物资
第2个回答  2016-09-12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34号公告第六条、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企业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发票未到而材料已入库,根据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可以暂估入账,企业预缴所得税时可以按实际利润预缴。但是在汇算清缴时,也就是次年5月31日前须取得发票,否则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缴企业所得税。
材料暂估未冲完,意味着未冲完的部分未取得发票,所以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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