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结婚十多年了 女方多次在外赌钱欠债 男方为其还了2次十几万的债务 但现在女方又背着男方在外欠债一百多万(还是赌钱) 如果离婚 法律上男方需要付债务吗?
财产方面呢? 房子是婚后双方共同名义贷款买的(70W 现在大概值150W) 首付钱是男方付 后男方父母因旧房拆迁得一百多万用于该房和装修 离婚后房子怎么分?
1.怎么证明女方是赌博欠下的
2.如果女方是私自从她朋友借了钱去赌 又如何判决
3.女方早打算要离婚 串通朋友打下欠条 意图拿钱 怎么解决(前几次欠钱被发现时 女方就经常吵着要离婚)
(补充:女方多次欠钱后 男方已经控制女方手中的钱 而且女方没有那种能拿的出百来万借人的朋友 从头到尾 男方没见过这笔钱)
(如果说男方也串通亲人写张欠条 又如何)
至于男方父母的钱的问题 如何视为赠予? 毕竟父母借子女钱会要子女写所谓的欠条吗?
1、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它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因此并非夫妻双方在结婚期间所负的债务离婚时均为共同债务,其中很关键的一个因素是要看该债务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2、你对于赌债负有举证责任,应注意收集证据;
3、房屋是共同财产,但是你父母的钱,是你们的共同债务,如果你父母要求偿还的话,应以你们的共同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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