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软件企业,可享受增值税退税优惠。2010年10月开出的普通发票,已经办理了退税,可是2011年1月,对方以发票抬头不对为由提出重开。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还能冲红吗?涉及的税款如何处理?要把已经退回的税返回国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