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合同里写着曾用名有法律效益吗?请确定后告诉我

如题所述

一般具有法律效力,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如果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并且合同内容没有损害他人利益的,能证明曾用名的人与当事人是一致的,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曾用名在户口上有反映的,并且身份证号码在合同上能和户口本对应的,就能证实其身份的唯一性。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的内容可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必备条款的内容,另一方面是协商约定的内容。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一、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二、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三、意思表示不真实。四合同形式不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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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18
如果说:在合同里有和身份证一样的名字<如你的签名>,也用了曾用名。这个合同是有效的。如果说:单单用了曾用名,而没有用与身份证一样的名字,但也注明了身份证号,那么这个合同也是有效的。如果说:二者都不能具备,那么,你到你出生地派出所办理相关证明,也可以视为有效合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5-18
只要有相关证据能证明你确有那个曾用名,合同也确是你本人与公司签订的,这个合同是有效的,对你与公司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3个回答  2011-05-18
用曾用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规定,该劳动合同成立。 建议用现用名重新签订合同。

纵横法律网 韩进华律师
第4个回答  2011-05-18
有,不过要公安局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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