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仁寿幸福缘公司解决了不少农民就业问题,为百姓健康做出了贡献,请问政府为什么要查封该公司?

如题所述

尊敬的辜永忠副市长、局长及仁寿县秦彪县长您好!
我叫杨华,是北京市的一名普通公民,同时也是仁寿县区域内《幸福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一名招聘员工。本计划今年三月中旬和几个吃营养餐的朋友参加仁寿县曹家镇一年一度的梨花节,但万万没想到我们刚下火车惊悉公司董事长陈利军夜里被公安局抓走了!可以想象,当时人们惊恐,错愕,茫然,愤怒---当然这一切都无济于事。无疑,公司所有工作当即陷入瘫痪。
领导们,也许您还不知道吧,四川仁寿县《幸福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它生产的营养餐在北京,不,在全国有多出名!又是怎样如此受到“最广大人民”的欢迎和喜爱?,《幸福缘》营养餐不知让多少人获得了健康与幸福结缘?现在我们全家都在吃《幸福缘》的营养餐,喝福缘茶!我的很多朋友也在吃,他们纷纷打电话给我:我的头不晕了,我的胃不疼了,我不打胰岛素了,我的皮肤光滑不裂口了,我的头发变黑了,我的大便通畅了,我手脚不凉了,我的指甲长出来了---!感谢四川《幸福缘》!感谢董事长陈利军!感谢时代!感谢改革开放!这是朋友们获得健康发自内心的由衷感慨,是的,有什么能比获得健康能让人更高兴的事呢?
众所周知,仁寿县是个历史悠久,人杰地灵且又资源丰富现代化城市!而《幸福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无疑是这个时代的必然产物!在我们眼里《幸福缘》是我国三农企业正在冉冉升起的又一颗明星!毫不夸张的说,它是中国的《幸福缘》也是千千万万老百姓的《幸福缘》!它是四川省的光荣更是仁寿县的光荣!毋庸置疑《幸福缘》的发展依托的是党的三农惠顾政策及地方政府的鼎力支持!网上有朋友评论:《幸福缘》做到了六赢:公司赢,消费者赢,员工赢,农民赢,社会赢,政府赢。是的,《幸福缘》让消费者获得了健康,员工获得了财富,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解决了部分就业---
再说董事长陈利军,据说他本人没啥背景,就凭着对家乡的热爱和一份对事业的不懈追求,智慧地利用当地资源历尽千辛万苦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创下了如今享誉全国的《幸福缘》,在短短一年半的时间里让千千万万的人获得了健康与幸福结缘!
二十一世纪最富有挑战性的行业就是健康产业。无疑,董事长陈利军在这点他是智慧的。
英雄,什么是英雄?不是只有在枪林弹雨中拼杀的才是英雄,新历史时期那些敢于创新敢于第一个吃螃蟹敢于在时代潮流中沉浮拼搏为社会创造财富的人同样也是英雄!牛根生不是英雄吗,马云不是英雄吗?袁隆平不是英雄吗?还有很多很多---要我看,董事长陈利军也是其中一个。
辜市长、秦县长,刚刚获得信息:公司将被罚款,《幸福缘》将被定罪“传销”?
简直无稽之谈!吃营养餐竟然吃出“罪”来了?罚款?罚啥款?无照经营?营养餐有问题---?
《幸福缘》的市场是吃出来的市场,不是广告忽悠出来的!美好的分享是人的本能,如果把分享也定为“传销”这个世界也太恐怖了吧?
《幸福缘》大胆创新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当然,对于一个刚刚起步的企业找出一点漏洞是一件事很容易的事,世界上哪有没有问题的公司?但我们处理问题的目的不是一棒子把公司打垮而是要想方设法帮助公司改正错误度过难关继续发展---何况《幸福缘》也是眉山人寿的《幸福缘》不管咋说看在老乡和地方保护的情分上即使有不当之处“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中国有句老话:人怕出名猪怕壮,尤其是出了名的企业就像是块唐曾肉谁见了都想吃一口。更有嫉妒仇恨的:抓住一点不计其余往死里整你也不是没有,这就应了鲁迅先生说的:谁敢出头就拿刀子削平了它。在中国做件好事咋就这麽难呢---?
辜市长、秦县长,请您十万火急尽快过问此事救救《幸福缘》!尽快恢复生产。政府是老百姓最后的期望。
至此 我和我所有吃《幸福缘》营养餐的北京朋友为您祈福健康平安!北京欢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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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言:我的父亲母亲都是八十岁的老人,他们几十年大便干燥几十年备受痛苦,吃了《幸福缘》的营养餐很快解决了问题大便通畅了血压也降下来了!后来他们周围的大爷大妈也跟着吃反响一片良好---前天两位老人听到老板陈立军被抓的消息立刻傻了:完了,吃不上营养餐了咋办啊?
网上有专家这样评价《幸福缘》的营养餐:幸福缘 营养免疫 神奇内涵—
幸福缘营养餐也叫营养免疫食品,它的出现令世界为之兴奋、震动。其产品天然、健康、完整、均衡、纯净且多样化营养。滋养免疫系统功能,坚强自身能量,抵抗无止尽的内毒、外毒侵袭---
《幸福缘》营养餐是根据世界著名营养免疫学专家《陈昭妃》博士的营养免疫学原理研究生产的。
辜市长、秦县长,对此,我周围所有吃营养餐的朋友实在想不通:在您的管辖区域出现了这样的龙头三农企业应该保护还来不及呢怎麽还会有人下这样的狠手毁掉它呢?这十来天的时间不知给《幸福缘》造成了多大损失?毁掉《幸福缘》天怒人怨。
另外,我们也感谢四川新闻网的参与!我们需要的是真相,更是良心!也希望你们多听听群众的声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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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19
以及实际话,镇定案件性质
眉山市人大各位主任:
就陈立军错捕案,发表我们与眉山市公安局有不同看法,及时调查,依法定性:
1、 该案眉山市公安局确定网络传销捕了陈立军,请问眉山市公安局?什么叫传销?它的本质是什么?简言之,传销的本质就是“骗”一骗三 三骗九 九骗十… … ..
除交10%个人所得税利,上线把下线的钱全部分掉,无产品。这是传销的本质和特征。陈立军是在骗么?他是一个地道农民出身,种地 修自行车 喂猪 这是他的历史,至于他个人生活不检点与本案无关无直接因果关,不能与本案混为一体。陈立军的所生产的三种产品租用当地几千亩废地,为什部门定位绿色产品,特别有助于人身体健康,自种 自产 深加工变废为宝,在全国各地直销,截至陈立军被捕前经网络汇款不到10天,把购买产品快递到用户指定地址,而且返还部分工资奖励即为为少不欠工人一分钱,有这样的传销么?美国有核弹中国同样也有。

2、 信任:08年陈立军起步 办厂 逐步扩大,产品直销全国多个省区市,为啥发展的这么快,得到了全国几十万人的信任?信任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 陈立军生产的产品是绿色的,无农药 化肥 对身体健康有益
2. 信任四川电视台对陈立军专访和直播
3. 信任仁寿县每年一度的梨花节,陈立军重点发言县政府和人大节目上的肯定
4. 信任陈立军依法进行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并即使交纳工商受理费和税收
5. 信任陈立军变废地为宝地,山上几代人把树林和杂草当废品来处理
6. 信任陈立军每月足额发放工资不欠一分钱
7. 陈立军的行为是符合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结合汶川地震后的局面,应扶持和支持对这样的行为应以倡导不应打压。

3、 像眉山市公安局检察院提个醒,全国打击网络犯罪势在必行的,网络传销在法律上是 不能假借全国打击经济犯罪之名,把陈立军硬套成网络传销好没收。全国几十万人几个亿的血汗钱,把陈立军定位网络传销,请示中央如果定性不准造成错案,中央政法委追究直接办案的人员外,还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防止最后因错捕错判进行赔偿。
4、 客观的讲,暂定“疑似网络传销“这个是在法律上解释不通的,按老百姓的话讲,疑似就等于好像 不确定么,中国那一条法律规定疑似就可以捕人,陈立军案的定性首先要实事求是,即看现象有看本质防止错案。另外要注意到眉山市公安局在网上新闻发布会上从未把陈立军往络本质内容,害了多少老百姓从为有这方面发内容,该案涉及到全国多个省市几十万人这些人不是吃干饭的,同时我认为,该案应上中央电视台“用事实讲话”栏目。最后澄清眉山市人大履行职责,行到法律监督,召集工商 税务等有关职能部门深入调查研究,首先也是必须弄清慎重定性,避免错案。

陈立军是不是行骗?要通过陈立军受理模式看本质,同时提醒人大 如果陈立军案是“网络传销”为啥工商部门依法注册并发给营业执照,难道工商部门么有责任?起码助长了陈立军网络传销骗取全国几十万人的信任这个责任工商部门推是推不掉的,要严格区分经济犯罪网络传销和陈立军受理模式疑似网络传销的区别。如果最后经查证根据及实推清中央打击办认可,定为网络传销只追究陈立军一人的法律责任那是不符合事实的,他只是直接负责人和执行者,除把全国几十万人几个亿今年三月八号前汇去的款退回外还要追究四川电视台,仁里县承办梨花节有关部门的工商部门的法律责任,有他的记录像骗取了全国几十万人的信任,这是不予的事实。是行政不作为具体表现。如果没有这些部门的帮助全国几十万人是不会相信一个老农民陈立军的,同时还要注意到该案不是陈立军个案,防止和避免错一案连一生,成员纷纷落马。(待续)
以及实际话,镇定案件性质
眉山市人大各位主任:
就陈立军错捕案,发表我们与眉山市公安局有不同看法,及时调查,依法定性:
5、 该案眉山市公安局确定网络传销捕了陈立军,请问眉山市公安局?什么叫传销?它的本质是什么?简言之,传销的本质就是“骗”一骗三 三骗九 九骗十… … ..
除交10%个人所得税利,上线把下线的钱全部分掉,无产品。这是传销的本质和特征。陈立军是在骗么?他是一个地道农民出身,种地 修自行车 喂猪 这是他的历史,至于他个人生活不检点与本案无关无直接因果关,不能与本案混为一体。陈立军的所生产的三种产品租用当地几千亩废地,为什部门定位绿色产品,特别有助于人身体健康,自种 自产 深加工变废为宝,在全国各地直销,截至陈立军被捕前经网络汇款不到10天,把购买产品快递到用户指定地址,而且返还部分工资奖励即为为少不欠工人一分钱,有这样的传销么?美国有核弹中国同样也有。

6、 信任:08年陈立军起步 办厂 逐步扩大,产品直销全国多个省区市,为啥发展的这么快,得到了全国几十万人的信任?信任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8. 陈立军生产的产品是绿色的,无农药 化肥 对身体健康有益
9. 信任四川电视台对陈立军专访和直播
10. 信任仁寿县每年一度的梨花节,陈立军重点发言县政府和人大节目上的肯定
11. 信任陈立军依法进行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并即使交纳工商受理费和税收
12. 信任陈立军变废地为宝地,山上几代人把树林和杂草当废品来处理
13. 信任陈立军每月足额发放工资不欠一分钱
14. 陈立军的行为是符合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结合汶川地震后的局面,应扶持和支持对这样的行为应以倡导不应打压。

7、 像眉山市公安局检察院提个醒,全国打击网络犯罪势在必行的,网络传销在法律上是 不能假借全国打击经济犯罪之名,把陈立军硬套成网络传销好没收。全国几十万人几个亿的血汗钱,把陈立军定位网络传销,请示中央如果定性不准造成错案,中央政法委追究直接办案的人员外,还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防止最后因错捕错判进行赔偿。
8、 客观的讲,暂定“疑似网络传销“这个是在法律上解释不通的,按老百姓的话讲,疑似就等于好像 不确定么,中国那一条法律规定疑似就可以捕人,陈立军案的定性首先要实事求是,即看现象有看本质防止错案。另外要注意到眉山市公安局在网上新闻发布会上从未把陈立军往络本质内容,害了多少老百姓从为有这方面发内容,该案涉及到全国多个省市几十万人这些人不是吃干饭的,同时我认为,该案应上中央电视台“用事实讲话”栏目。最后澄清眉山市人大履行职责,行到法律监督,召集工商 税务等有关职能部门深入调查研究,首先也是必须弄清慎重定性,避免错案。

陈立军是不是行骗?要通过陈立军受理模式看本质,同时提醒人大 如果陈立军案是“网络传销”为啥工商部门依法注册并发给营业执照,难道工商部门么有责任?起码助长了陈立军网络传销骗取全国几十万人的信任这个责任工商部门推是推不掉的,要严格区分经济犯罪网络传销和陈立军受理模式疑似网络传销的区别。如果最后经查证根据及实推清中央打击办认可,定为网络传销只追究陈立军一人的法律责任那是不符合事实的,他只是直接负责人和执行者,除把全国几十万人几个亿今年三月八号前汇去的款退回外还要追究四川电视台,仁里县承办梨花节有关部门的工商部门的法律责任,有他的记录像骗取了全国几十万人的信任,这是不予的事实。是行政不作为具体表现。如果没有这些部门的帮助全国几十万人是不会相信一个老农民陈立军的,同时还要注意到该案不是陈立军个案,防止和避免错一案连一生,成员纷纷落马。(待续)
第2个回答  2012-03-31
是不是资金来的太快,太容易了。想侵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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