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辞退补偿赔偿多少?入职1年零7个半月

2011/3/18入职 2012/10/31辞退, 共入职1年零7个半月,
公司说是赔两个月工资,这样合理吗。
社保是选择性购买的,我没买,
劳动合同好像刚过试用期就签过。
谢谢!

赔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给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劳动者入职1年零7个半月被辞退用人单位应该补偿劳动者两个月的工资。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公司员工被辞退是否有补偿,需要看辞退的原因跟方式。分别有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二种情况,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9条规定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第三种情况,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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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入职1年零7个半月,可以得到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劳动法依据: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29
  虽然造成的结果都是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原因不同,适用法律也不一样,待遇也不一样。
  依法被辞退没有经济补偿,因为被辞退的对象属于违纪职工和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职工,也就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给予劳动者每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时间,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按照半年计算。你的情况应当属于 这种情况,你应当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是补偿不是赔偿)。
第3个回答  2012-10-29
1、公司应赔付两个月过去一年的平均工资,如果是违法解除还要乘以2。新劳动法第四十七条作了详细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社保是强制购买的,你选择与否不影响公司应缴付的显示,应赔偿20个月的社保金,这部分没有额外的补偿。

如果公司不补偿,请直接找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仲裁有点耗时。
第4个回答  2012-10-29
1、IF属于补偿:一个半月工资;IF属于赔偿:三个月工资
2、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即使劳动者同意,单位也必须履行缴纳社保的义务,你可以请求让单位补缴社保。
3、具体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追问

因为我们交社保是要从工资里扣钱的,每月扣80多好像是,所以我当时就选择没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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