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辞退赔偿,入职10个月,应该赔偿几个月

你好,我是2013年12月进公司的,到现在2014年9月,公司处于淡季,加上对我这个岗位的期望值比较高,所以决定辞退我,我与公司签的合同是2013年到2016年,三年的合同,请问我这个情况公司要怎么赔偿呢,谢谢!!!

第1个回答  2023-03-08
如果你是得到了经济补偿金,这个经济补偿金是干一年补偿一个月半年以上的补偿,一个月半年以下的补偿半年,所以说十个月只能补偿你一个月的工资
第2个回答  2022-12-18
2013年12月到2014年9月,头尾加起来也就是11个月,经济补偿金应该是一个月工资标准。
经济补偿金与劳动合同的时间无关,只能是与入职年限有关系。
第3个回答  2014-09-26
赔偿2个月工资。
第4个回答  2018-01-18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劳动者做了10个月,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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