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房产证未满3年,明年3月才满三年。可以正常签购买合同,明年3月过户吗?

最近想买房,今天看中一套拆迁安置房,房产证未满3年,明年3月才满三年。可以正常签购买合同,明年3月过户吗?能的话我买房子的会有什么风险,求回答,万分感谢!

1、动迁协议满三年
2、该栋房子竣工时间满三年(产证上有竣工时间)

原动迁户办理自己个人的产证的时间不受动迁房出售的限制。
只要以上两条均满三年,该房产就可以进行交易过户,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友情提醒:
1、上海动迁房分为市政动迁和非市政动迁,其中市政动迁房满三年交易过户时,不需要缴纳营业税;非市政动迁房需要缴纳营业税。
2、动迁房如果不能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存在现在签合同到明年3月份办理过户期间,房东跳价或者违约的问题,如果一定要明年过户,现在购买的话,请注意违约条款,最好找个公证处公证下,以便房东违约的时候,诉讼增加胜算。

希望能帮到你。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0-23
一般安置房都有一个限定出让的期限,刚回迁的安置房应该是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的房产证;3-5年后可以出让。您说的情况应该是可以办理出让后再交易的,没有什么风险;但如果您现在就签订某些协议购买,到时候再过户的话,可能会风险些,不过协议签订的细些,一般没什么问题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15
可以先签合同,约定到指定日期过户的,不能立即过户的房屋进行买卖,其风险是没有办法能够完全避免的,只能是掌握一些信息进行提前预防风险或把风险尽量降低:
1、卖方不配合或联系不上:不能立即过户的房屋签定合同并缴纳房款后,到过户的时间,房价有可能上涨,卖方到时有可能会不配合过户或根本联系不上。
规避方法:在签定买卖合同后,可以让卖方配合做一份委托公证书,将过户所需手续及程序全权委托给中介方或委托给买方信得过的人,这样就能避免卖方反悔不配合或联系不上的风险,需要注意的是,委托公证书一般有有效期,需在有效期内完成过户。
2、卖方经济、债务纠纷:由于房屋没有进行过户,当卖方出现经济纠纷或债务纠份时,债权人很有可能会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其名下资产,法院拍卖时会优先偿还申请财产保全人的债务,你的购房款由此有可能会没有保障。
规避方法:在签定买卖合同并支付房款后,可以将买方的房产在房管局做一份抵押登记备案,将房产抵押给买方,这样即使出现债务纠纷,法院拍卖房产,也会优先受偿抵押权人。另外,在签合同时,应当尽量打听和调查卖方的售房原因,若是因为外债等原因出售,就要特别注意这个问题。
3、卖方挂失房产证另售或一房多卖:由于房屋没有进行过户,即使收取了卖方的房产证,卖完全可以去房管局挂失房产证补办,现将房屋另行出售。
规避方法:房产证的挂失手续需要产权人先进行登报声明,30个工作日后再凭《遗失声明》去房管局申请补办手续,申请补办时房管局也会发布公告,报纸那么多家,我们不可能每一期每一家都去查询。一般在房管局公开版报或官方上都会发布,购买这样的房产后,应当时时关注该房该产权人有没有进行该补办手续,一旦发现应立即去房管局进行阻止重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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