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签试用期合同,但没有签转正合同和三金,因需返校提前半个月提离职,现在公司克扣工资,是否犯法?

入职三个月,三月份入职,有签试用期合同,合同要求离职需提前一个星期告知。公司有注册,本来入职的时候告诉我是做文员。结果让我做前台又做业务助理兼职物料员的。工资只给前台的工资,四月份有通过转正申请并提高底薪,同时口头答应给我提成。但是没有给我办理医保社保、交三金也没有签转正的劳动合同。同时让我一个人做两份工作。五月初问及提成却遭到否认,说要拿再过三个月。本人因需返校办毕业所以提前半个月提离职,刚开始提出答应我不扣我工资只需办理请辞手续,同时承诺可以办理两个月的请辞。结果到了发薪日,跟我说上个月和这个月的工资只能按试用期算。想咨询一下公司是否违法?

第1个回答  2012-05-15
1、毕业之前,你的身份是学生,你的人事档案关系在学校,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无效,只能签订实习合同。
2、当然你也缴纳不上社保;
3、工资方面,他们违法,但是你的合同无效,不是实习合同。但既然已经工作,形成事实,待遇不能少你的。

你可以带着合同(虽无效,但可以作为证据),和相关考勤、工牌、工装、工资条、工资卡等证据资料,到当地劳动局去仲裁他。
第2个回答  2012-05-14
试用期几个月取决于正式合同的长短,没有约定正式合同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也应该由单位缴纳社保,不过未毕业大学的实习大学生除外
你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入职开始的社保,超过法定试用期部分,要求公司按正式工资补齐差额
和公司协商不成,可以拿劳动合同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第3个回答  2012-05-16
公司做法违法!
根据劳动法用工一个月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关于工资公积金等: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可以在当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和公积金。
关于社保:青岛的规定是社保这部分属于劳动监察大队的管辖,不属于劳动仲裁委的受理范围。在青岛市地区的做法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他们来行政处罚单位并要求单位改正。
第4个回答  2012-05-14
一、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无效,待遇应当等同正式员工;
二、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保;
三、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追问

那如果投诉是否有明文规定呢?

追答

有的,关于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法的第十九条,你简单看一下就知道了,写得很明白;
关于社保等,可以参照劳动法第三条就可以了。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这个是比较快的,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情节比较麻烦就需要找这个,都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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