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签合同不给工资条怎么办?

我来公司4个月了,问了几次都没有给我转正,人事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我们公司没有工作牌,指纹打卡,农行账户付工资。我已经拿到了前两个月的考勤记录,但是再早的拿不到了。手里还有一张请假条,我部门主管和人事主管签字的。另外,还有一张带公司公章的资格考试申请书。这些足够证据仲裁了么?

工资条是企业发给员工本月工资的明细,能让员工清楚了解自己的收入构成。一旦发生纠纷,工资条可以作为员工在这个公司的收入证明及其他明细证明,还能够监督企业及时发放工资。《劳动法》规定,员工对于企业规定的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就是说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因此,企业不提供工资条是一种侵权行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条或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综上可知,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条的不会涉嫌违法,但是会对劳动者构成侵权。如果劳动者需要了解自己的工资条内容的话,可以要求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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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24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用工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所述公司的行为违犯了劳动法的规定,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2个回答  2012-09-11
4个月公司还没跟你签合同,恭喜你!公司需要付你双倍工资,你将额外获得3个月的工资,以下两种方式供你选择:
一、比较温和的做法——(你还想继续在此上班)
快递申请书到人事部(申请书中写清楚你的身份证号、入职日期,并提出要签劳动合同,签名按上手印;注意保存好快递单,并要求快递公司把送达的底单回执给你——也可以自己去网上下载);
特别提醒:如果你的工作完全没有危险性,工资也能正常发放,公司短期内也不至于倒闭或破产,现在仅仅是没有劳动合同,建议你保持现状,什么时候想走什么时候再提,你最长能拿到12个月的双倍工资——也就是说在不考虑其它因素的情况下,你可以在入职后的第13个月提出来要求公司签劳动合同。
二、比较强硬的做法——(你想走人)
写申请离职交给你主管和人事部,你炒公司鱿鱼(申请书中需特别注明离职的原因是“公司不签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你双倍工资差额,社保没交的话一并提出来;如果人事难为你不批准,你同样可以采取快递申请的方法);
以上材料,你应尽可能采用一式两份,材料都签上名,按个手印。
第3个回答  2012-09-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与单位的劳动关系自您第一天上班开始实际成立。您已经开始准备仲裁,说明想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现在有两种方式:第一,您以法定的理由向单位发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劳动关系自通知到达单位之时解除。第二,通过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关系自仲裁生效之日起解除,在此之前您仍然需要按照单位制度正常上班,否则,单位可以以您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在仲裁中提出反请求,使您在仲裁甚至诉讼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
您提到的考勤记录、有主管和人事主管签字的请假条、带公司公章的资格考试申请书,如果是原件,那么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去申请仲裁了,另外,您可以去银行将工资发放记录打出来(记得让银行加盖公章),这也是很好的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第4个回答  2012-09-11
有这些证据已经可以证明你和你们公司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了
入职4个月,劳动合同不存在试用期的概念,即使是试用期期间也应当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你们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已经违反了劳动法
你可以要求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补偿,也就是3个月的工资补偿
直接去劳动仲裁吧追问

公司刚刚提出要我签合同,但是工资只写了1300,我拒签了,是不是公司提出要我签合同以后的时间就不能要求双倍了?

追答

。。。。你们公司很狡猾呀,就怕跟你说合同时被录音就麻烦了,那样不去说明录音时间的话,就是因为你的原因未签合同,你就追究不到双倍工资了。没录音的话你就直接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
建议你直接去劳动局问下

追问

如果录音的话,也恰好证明了我拒签是由于合同工资与实际不符,我是否还能追究双倍工资呢

追答

不可以,双倍工资只有在未按劳动法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时才可要求。
合同中基本工资和实际工资不同单位是可以给很多理由的,比如其他部分是岗位工资,是绩效工资等等
我是建议你直接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然后看你们公司能拿出什么证据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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