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服劳动仲裁上诉法院,公司上诉时提供的证据是否在开庭前就交要给被告看?还是在开庭时才拿出来?

如题所述

只要符合举证期限即可。

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的举证期限只适用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不受该规定中30日的限制。简易程序是审理简单民事案件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因此,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不能过长,否则,会影响结案期限。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要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和案件的难易程度来确定,一般根据以下几种不同情况来确定案件的举证期限。
  一、在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时,可征求被告的意见,是否需要15天答辩期?如果被告明确表示需要15天答辩期或不明确表示不要15天答辩期,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3条之规定,答辩期为15天,因而举证期限不少于15天,以便当事人有充分的准备时间,做到从程序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原告是先取证后起诉,有充分的调查取证时间,原告的举证期限的权益是得到保护的。法院向被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后,被告才开始调查取证,法院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案,当然要限制被告的举证期限。具体的举证期限可由以下几种方式来确定:1、由原、被告双方协商确定。原、被告双方协商确定的举证期限,必须要得到法院的认可,否则,其协议的举证期限无效。因为当事人协议的举证期限过长,会影响法院的办案期限,一般限制在在30日以内。2、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举证期限协商不成,达不成协议,可由法院指定举证期限,时间一般在15日以上30日内。

  二、如果被告在应诉时明确表示不需要15天答辩期的,其举证期限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确定的期限必须在15日之内;如果协商不成,或达不成协议,可由法院指定举证期限。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应征求被告的意见来确定举证期限,一般限定在15日之内。

  三、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要求解决纠纷的,原告对其主张有主要证据,被告承认的,且被告同意口头答辩,不需要举证期限的,可以不再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直接开庭审理,作出调解或判决。

  四、被告应诉后,在开庭前或开庭中提起反诉的,就反诉的诉讼请求应征求原告的意见,是否需要答辩期或举证期限,如果不需要,可直接把本诉和反诉一并审理;如果需要答辩期,可先审理本诉,答辩期或举证期限届满后,再审理反诉。反诉的举证期限可根据上述一、二种情况来确定。

  五、原告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就增加变更的诉讼请求,法庭也应征求被告的意见,是否需要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如果被告明确表示不需要的,可与原诉同时审理;如果被告明确表示需要答辩期或举证期限的,那么可作如下两种方式处理:1、如果原告只变更部分诉讼请求的,对变更的诉讼请求暂不审理,先审理未变更的诉讼请求所涉及到的内容,变更了的诉讼请求,等到被告答辩期满或举证期限届满时再行审理,最后一并作出调解或判决。其举证期限可根据前述一、二种情况来确定。2、如果原告的诉讼请求全部变更,法院应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等到被告答辩期满后,才开庭审理。3、如果原告增加诉讼请求的,法庭就原告增加的诉讼请求征求被告的意见,是否需要答辩期或举证期限,如果不需要,就与原诉一起审理;如果需要答辩期,就等到答辩期满后,再行审理增加诉讼请求的内容,最后一并作出调解或判决。上述三种情况的举证期限可根据前述一、二种来确定。

  六、在确定原、被告的举证期限时,最好把原、被告的举证期限确定在同一天届满,同一天向法庭提交证据,以免被告查阅,特别是复印原告提交的证据,投机取巧,造成对原告的不公平。在送达应诉通知书时,只需向被告送达原告主要证据的证据清单,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原、被告双方均不得阅卷,使原、被告双方在收集证据上享有平等的权利。

  总之,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即要灵活,又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体现人司法为民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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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28

证据要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的,超出举证期限对方可以不同意质证的。

第2个回答  2012-04-26
在开庭前,有个举证期限,在开庭后还要对证据进行质证!追问

如果公司对法院的判快还是不服在起诉中院,中院是否会按法院一审判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8
二审上诉除非提交新证据,否则被上诉人可以不同意质证。对于新证据的判断,是一审中无法收集的证据,或者一审时候还没有形成的证据,很多证据都不属于新证据,而是应该在一审中举示而没有举示的证据,被上诉人最好不同意质证。建议被上诉人首先发表不认可是新证据,且不同意质证的意见,然后表态请法院依法审查是否属于新证据;其次,如果法院依法认定新证据,再发表意见。对于二审提交新证据,应该在上诉状上明确,并提交复印件,否则被上诉人可以要求二审重新开庭对新证据质证。另外,被上诉人要坚持二审开庭(即三个法官在场)对新证据质证,不能同意在一个法官问案的情况下,对新证据发表意见。追问

在劳动仲裁开庭时公司拒绝提交证据,仲裁裁决公司赔偿拖欠工资以及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公司不服上诉法院,请问公司上诉法院所提交的证据(工资明细,考勤表,会议记录,)是在开庭时拿出来吗/是否还属于证据?

追答

之前我一直以为是公司上诉,现在我觉得是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起诉到法院。如果是起诉,公司应该有权利提交证据,但要在法律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不能在开庭的时候提交。开庭提交,你可以拒绝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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