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分等阶段性成果在按等级折算技术中的应用

如题所述

(一)划分省三级指标区,选择典型县(市、区),确定工作参数

甘肃省的按等折算工作完全沿用农用地分等工作所确定的标准耕作制度分区和省级计算参数,将全省划分为 8 个三级指标区,考虑典型县(市、区)的选取要有农业的代表性并与全省农用地分等试点县(市、区)协调补充等因素,又综合考虑了各标准耕作制度三级指标区的地形、地貌条件、土壤状况、水文条件、土地利用状况等,根据各个省级三级指标区包含县(市、区)的个数,考虑尽量多收集占补平衡突出的省三级区域样点资料,最终在每个省三级指标区至少选取 1 个县(市、区),共确定了 15 个典型县(市、区)。

(二)典型县(市、区)农用地分等

甘肃省对于已完成农用地分等工作的县(市、区),直接引用分等成果,对于正在部署开展农用地分等工作的县(市、区),基于农用地分等的调查表进行计算处理,最终,共采集了 8941个样点数据,其分布情况见表 5-1。

表 5-1 甘肃省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调查样点分布统计表

通过对分等试点成果的整理和部分分等调查数据的计算,15 个典型县(市、区)的 8941 个样点利用等别最低为 1 等,主要分布在晋陵丘陵沟谷区和宁南陇中青东黄土丘陵区,利用等别最高为 14 等,分布于河西走廊区。

(三)计算标准粮产量

根据农用地分等调查资料中的样点调查产量,将玉米、黄豆、青稞等作物按照农用地分等工作中确定的产量比系数和熟制换算为标准粮产量。

(四)建立农用地利用等别与粮食生产能力的对应关系

以样点标准粮产量作为耕地粮食生产能力标准,利用样点相关资料,借助数学模型,建立样点农用地利用等指数与标准粮产量的线性关系模型。结合甘肃省统一的耕地利用等别序列,建立全省农用地利用等别、利用等指数与粮食生产能力的关系模型及其对应关系表。

以样点利用等指数作为 x 轴,实际标准粮产量作为 y 轴,应用 Excel 数据分析功能生成两者关系的散点图(图 5-1)。

图 5-1 利用等指数与实际标准粮产量相关关系散点图

由图5-1可知,甘肃省实际标准粮产量与利用等指数的相关关系为y = 0.4323x+ 73.704,相关系数是R2= 0.8076,开平方后得到相关系数R = 0.8987,相关度为89.87%,达到显著水平。这说明耕地的利用等指数可以用来衡量耕地质量的好坏和耕地粮食生产能力的高低。可以看出,耕地的实际产量随着利用等指数的增大而提高,利用等指数最高的土地小麦的实际标准粮产量可以达到 767 千克。分析发现,利用等指数中等偏上的部分,实际标准粮产量有偏大的趋势,耕地利用比较充分,有过度利用的倾向;而在利用等指数较高的 11 等地以上的部分,实际标准粮产量有偏低的趋势,主要是因为这部分耕地多数种植蔬菜、棉花、水稻等作物,而实际标准粮产量是对于部分种植小麦的地块调查得出的,造成了散点图的偏移。

对样点的利用等指数进行平均,按照相关公式计算粮食生产能力(表 5-2)。

表 5-2 按等折算粮食生产能力计算表

续表

(五)制定等级折算系数表

根据农用地利用等别与粮食生产能力的对应关系,制定甘肃省耕地占补平衡等级折算系数表,折算系数为被占用耕地等级所对应的粮食生产能力与补充耕地等级所对应的粮食生产能力之比,当该系数小于 1 时按 1 计(表 5-3)。

表 5-3 甘肃省耕地占补平衡等级折算系数表

(六)制作甘肃省占用耕地等别图

由于甘肃省开展按等折算研究时农用地分等工作尚未全面完成,按照 2006 年 5 月保定会议精神,工作中使用分等的思想,通过基础等级加减分的快速方法划分出甘肃省范围内的农用地等级。选用了土地利用类型和地形区域作为修正因素,以全省 1∶100 万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工作底图,制作甘肃省占用耕地等别图,指导全省占用耕地等级判定工作。占用耕地等别确定成果与甘肃省农用地分等试点成果对比情况见图 5-2。

图 5-2 农用地分等试点成果与占用耕地等别确定结果对比图

由图5-2中可以看出,综合全部农用地分等试点县(市、区)的成果,对比相应县(市、区)的占用耕地等级确定结果,按照调整后的占用耕地等级确定办法,经过地类、地形加减分计算后得出的耕地等别略高于农用地分等试点的工作成果,符合加强耕地保护、严格管理占用耕地的原则,也可以保证两套数据的协调统一过渡。

(七)折算系数的应用

平川区共和乡小水村建设建材厂房需占用村边 100 亩耕地(图 5-3),该地块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灌溉排水条件较好,但受耕地后备资源限制,只能在其他丘陵山坡地上进行补充,需要确定补充耕地数量。

直接查找农用地分等成果(图 5-4),确定被占用耕地地块的农用地利用等指数为 1005,利用等别为 11 等。

图 5-3 折算系数应用位置图

图 5-4 折算系数应用方法示意图

根据区域技术经济条件,确定优化的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根据设计条件,获取补充耕地的因素分值。将设计因素套入现有的农用地分等公式计算,得到补充耕地应达到的农用地利用等指数为 280,利用等别为 3 等。

查找等级折算系数表,占用耕地为 11 等,补充耕地为 3 等,等级折算系数为 2.39。

补充耕地面积为 100×2.39 = 239 亩。因此,为保证耕地占补数量、质量双重平衡,平川区建材厂建设厂房应补充耕地 239 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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