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全日制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

我妈妈目前内退在家,嫌来无事,想找份工作,但是网上查到的工作都是全日制劳动合同,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要不要劳动手册的?因为我妈妈的劳动手册在她以前的单位里,另外,全日制劳动合同里还分劳务派遣和非劳务派遣,请问这些到底是什么意思,能不能明白的解释一下啊??尽量白话一点,别复制的,那看不懂,,谢谢了
关键问题没回答我啊,就是它必须得要劳动手册么???我妈妈这种情况他能去做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是指法定正常付出劳动时间,也就是义务劳动时间,超过这一时间的工作即视为额外劳动,用工单位需支付加班工资。

累计工时每周超24小时就应该属于全日制用工。所以,属于全日制用工签订的合同,那么便是全日制合同。

扩展资料: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遵循的三项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原则

平等指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都有权选择对方并就合同内容表达各自独立的意志。自愿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由表达各自意志,主张自己的权益和志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对方接受其意志。

凡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对方,均不符合自愿原则。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讲,平等是自愿的基础和条件,自愿是平等的表现,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平等自愿原则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基础和基本条件。

(二)协商一致原则

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对劳动合同的内容、期限等条款进行充分协商,达到双方对劳动权利、义务意思表示一致。只有协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三)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指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是劳动合同得以有效并受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日制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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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13
你好,《劳动合同法》从法律层面上对非全日制用工作出了与全日制用工不同的特别规范:

一是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是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三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四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

五是规定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六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执行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

七是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第2个回答  2008-10-07
所谓的全日制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正常上下班,早八晚几点的,休大周末,一天八小时。主要是和那种计件什么的相区别。所谓劳务派遣,就是这个公司招人不是为自己干活,而是为其它单位临时用工提供员工。
第3个回答  2008-10-07
简单的说,就是一个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进行劳动行为。
第4个回答  2008-10-07
2008年9月起不需要劳动手册了,单位录用只需要填写录用表就可以,不需要再提交劳动手册等资料

但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建议详细咨询当地就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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