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日开车 出小区门口 速度非常慢,但由于一女士逆行骑自行车,我出门先往左看没注意到她 用很低的速度不小心碰到她了 当时她说没事 走吧 可过了5个多小时以后 她又突然将我告向交通部门,她说她不舒服 我当时第一反应就是 要带她去医院 她推三阻四非要第二天去 而且要去她指定的医院,还要求做全身的检查 。 明显就是想讹诈 我想问 如果我带她去医院检查 是说不管结果怎么样都是我付全款,还是说如果查出真的是我造成的 病 我才付? 很急 知道的朋友请快速回答 谢谢了 我很着急 分数不多 日后补上 就算帮帮忙 吧 各位
各位知道答案的快帮忙回答一下吧 谢谢了 真的很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