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自行车给小汽车碰撞自行车车头,使自行车快速摆向另一头倒地,当时只是左手有明显的疼痛和皮外伤,车主赔了几百元,到了晚上腰部肿胀疼痛,坐一下就累疼痛加重(本来有腰椎间盘突出,但没有这样坐一会就累痛的现象了),第二天颈部肿胀疼不能低头,胸部疼痛,所以做了胸部X光(结果没问题),腰椎间盘ct(比之前突出严重一点),颈部磁共震(发现颈椎间盘突出)。我问肇事车所参加的交强险的中国人保公司,回答说所检查胸部位没问题和颈/腰椎间盘突出如果不是这次交通事故造成,那样连检查费也没有给赔付!这样合理吗?合法吗?
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不赔,可以要求肇事司机赔偿。
检查费保险公司是不会主动赔偿的,因为如果这种情况保险公司直接赔偿的话,所有交通事故,受害人都去做一套完整的检查,对保险公司来说是很不合理的。本身肇事者就应该赔偿受害者的损失,此部分费用完全可以和肇事车主协商,由肇事车主个人支付内。
如果肇事车主也不负担,数额较大的话,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法院审理时,法院一般会倾向于受害者的赔偿,致害者胜诉机会容相对来说比受害者小。如果法院判决赔偿的话,一般保险公司都要执行法院判决。
扩展资料;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