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经过医院检查没有伤,可以出院,我已经付了5000检查费用,对方提出不合理赔偿?

交通事故,我们付全责对方检查核磁共振全部是擦伤,没有伤到骨头,现在医药费三天用了5000对方要求我们赔偿20,000合理吗?

只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以及护理费、住院补助费,其他的可以不予赔偿。合理的要求是应当可以满足的。但是借事故进行高额索赔的,是不合理的,不应得到支持。
既然没什么大碍,可以让对方直接找保险公司理赔。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2-28
如果你是全责,对方也经过医院检查了,没有伤的话可以出院。而且已经支付了5000元的检查费。对方如果提出不合理的赔偿,你也是可以拒绝的。但是需要赔偿误工费,那是必须得看对方从事什么工作了。如果只是一些工资不高的,按照每天工资的损失来赔偿就可以了,并不需要一下给他2万元。这是绝对不合理的,你也不用理会的赔偿也是有标准的,不是对方随口一说你就要去做的。可能对方根本都不懂得法吧。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