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4月8号进公司的,试用期为两个月,我们是属于外包公司的,现在我们上班的那个公司由于人太多要裁员了,而雇佣我们的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们了,我们说补偿什么的,老总说提前一个月通知了就没有补偿了,由于接近年底,我们就说年终奖是否能发呢,老总说会按月份算给我们的.不是有法律说经济补偿是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的,那就是说要发给我们一个月的工资的,我想问,这个一年的时间是从你进工资的那个月算起的还是从转正之后算的.还有我们的合同也还是没到期的,裁员是不是要有书面通知呢?口头通知会不会对以后的什么造成影响呢.请相关专业人事回答一下,好让我有证据去跟老板理论,越详细越好,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