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与总公司签订合同,后调动到分公司,又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工作年限怎么计算?裁员补偿的话只算分公司嘛

于2016年与总公司签订合同到2019年结束,未到合同期满又调动到分公司工作,在2019年初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盖章为分公司章,现公司裁员,在这段工作时间当中,工作年限应该是累计到一起还是只在分公司工作的时间,补偿按照分公司工作年限计算的话合法吗

两个公司的都算,因为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是一个法人单位,是需要按照一家公司计算的;如果是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则也是因为单元原因导致的工作变动也是连续计算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5-20
补偿从总公司入职就开始计算了。
第2个回答  2020-02-20
这种情况。如果是先与总公司鉴了合同。没有到期后。又与分公司签了合同。首先你没有离开这个公司。那么的以总公司签合同到现在,都算工龄。追问

如果分公司裁员的话,是不是不能只按照在分公司的工作年限来补偿,

追答

对,应该是连总公司的时间都算上的。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