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商品房未交清房款,购房合同中写明未取得继承权,去世能继承吗?

如题所述

所谓继承财产,这个财产可以包括实物、现金、房产、车辆,也可以是一种法律保护的财产权益。
针对你说的福利商品房,放款没有缴清的,需要看这个房子是否具备一定的人身属性和产证是否获取。如何理解这问题:
我假设被继承人(就是逝者)是A
1、如果没有拿到产权证的(一般来说都是款清办产证)
房子的开发商,在A生前有要求付清尾款的请求权(这是A的债务),在结清回款后,A对开发商有交付房屋、包括要求办理产证的请求权(这是中财产性权益)
A去世时,A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确认好遗产时,A的继承人应当支付房款后要求开发商办产证(就相当于A的继承人继承了这一份合同)
但比较特殊的情况时,这个福利分房是针对特殊人士的,例如:单位内部职工、退休干部(这是根据分房政策或所在单位的内部规定要求)。这是A的继承人不一定符合身份条件,此时这份分房合同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那A的继承人及开发商有权解除这份合同,退回已收取的房款。
2、如果已经拿到产证的。
一般来说,对于物权的保护效力,高于分房政策或所在单位的内部规定要求,如果A去世时,已经拿到产证,那么A的继承人可以继承这套房屋,但是同时将继承开发商对于尾款的支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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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07
房产是以登记为准的,如果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继承人就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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