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前,没有计提应交税金的,直接把缴纳税金时,科目直接做到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2018年初才觉得不对,就开始就将税金计提: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缴纳时: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问题现在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下,借方有60000左右的余额,怎么办啊?怎么调整?
已经挂了两年了,我想做平它。请朋友们指点。谢谢,
如果补提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那么转出未交增值税余额又怎么处理呢?
调整后转出未交增值税有余额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