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与预交增值税有什么不同

如题所述

答,1、应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专栏是用来预缴当月增值税额,一般适用于两种情况:1.一个月内需分次预缴的情形(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2.辅导期管理纳税人超限量购买专用发票。
2、预交增值税
“预交增值税”科目适用于四类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即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和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业务。需要注意以下三点事项:
1.《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房地产企业“预交增值税”科目期末余额,在纳税义务发生前不能结转至“未交增值税”,其他三类特殊业务月末均可转至“未交增值税”。
2.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预收款时不再产生纳税义务。也就是说,在预收款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上,建筑业与房地产开发基本一致。
【预交缴增值税非预交增值税下账务处理的异同点】
一、1、预交时要做2笔分录:
借: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借: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2、这样本月未交增值税的余额在借方,以后有增值税直接计提如果未交增值税余额在借方就不需要交,如果计提后贷方余额是多少就是本月应该交的比如本月需要交。
3、未交增值税是“应交税金”的二级明细科目,该科目专门用来核算未缴或多缴增值税的,平时无发生额,月末结账时,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为贷方余额时,为应交增值税,应将其贷方余额转入该科目的贷方,反映企业未交的增值税;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为多交增值税时,应将其多交的增值税转入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多交的增值
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企业月终转出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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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07
未交增值税:
是指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
(当月月末账务作转未交增值税。)
欠交增值税:
超过入库期限尚未交纳的增值税。
预交增值税:因种种原因在入库期以前交纳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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