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法是如何规定不发工资的,是不是老板解雇员工就可以不发工资

我是在富阳金鑫集团.建华特钢的一名化验员,由于工作上的疏忽,上晚班我们2个化验员偷偷睡了下觉,还有炉台下的员工,一共26名,赵总来见了就骂.开完会全部停工.而且告诉我明天不用去上班了,工资也不用拿了,因为之前我也犯过错误,但是别人也一样的,他就有种看我不顺眼的感觉,就针对我了.他不会开除别人,就我一个!在说厂里规定的也只是说罚款多少元,也没有给我们发员工守则之类的东西.请问:”他这样的做法是对的吗?我应该怎么办?”

解雇也要发放工资。。企业未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包括没有及时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加班工资和其他劳动报酬,需要员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法律分析
不给员工发工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企业未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包括没有及时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加班工资和其他劳动报酬,需要员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该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会及时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公司,将会作出行政处理或给予行政处罚。劳动部门会根据事实,责令这个单位,及时发放工资,一般会制定一个期限,逾期依然不发的,将给予严厉处罚,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拒不执行的,就会提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般情况下,公司是怕被员工向劳动部门投诉的,后果可能包括对企业的诚信度产生不利的影响,一般都会产生法律成本或不利法律后果,会影响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产生消及影响。员工告到劳动局或劳动监察机关,企业负责人不仅要承担支付工资的义务,还会有不利的法律后果或相应的法律责任,轻则罚款重则判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四十一、 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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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12
1、中国的劳动法没有规定说老板解雇员工不发工资的,恰恰相反,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当天要结清所有的劳动报酬以及不得苛扣工资;
2、法律依据: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2个回答  2008-07-02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他辞退你就应该结请工资,再按你的工作年限给与补偿金,不管你以前有没有错误。你的 疏忽并没有给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否则,先到劳动部门仲裁,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起诉。
第3个回答  2008-07-02
你不是自动离职,应该有笔遣散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6-16
我是在一个厨房里面工作的也没有签订什么劳动合同我是上个月19号来的这个月14号我就自己不想作了我跟他说了我就走了工资只发了上个月13天的工资这个月的工资,他说要下个月15号发不是说不搞了,就得一次性结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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