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了一个工作,不过很累,离家远,现在想走人,不过还没签合同,上班一周左右人事叫我签合同,我没签,现在假如想辞职的话还要签合同才能走吗?不签可以把钱结算了走人吗?合同里有一个什么保密协议,感觉有点小题大做,这个要紧吗?会不会影响我以后找工作?其实十天的话钱也不多,不要都可以,就是怕签合同里的保密协议影响我以后的工作?
可以直接提出辞职。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就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的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只交了一份简历,档案倒是不在那边
追答那你直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辞职,看他们怎么说。然后见机行事。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好的,谢谢解答,主要是没看他们有试用期合同,我也是第一次自己找工作,之前是帮亲戚干活所以对劳动法方面也不是很熟。现在就是那个什么保密协议觉得挺坑爹的。。。
追答其实你直接和人事部门说下,觉得不太适合这份工作,想离职,正规单位的人事都会按正常流程给你结算工资的。保密协议现在很多单位都有,签也就签了,再以后离开的时候,如果单位要求你履行保密责任的话,你可以和单位谈补偿呀,比如三年内不能从事相同行业,你就要求单位补偿你三年工资呗,但是大部分单位都是走个形式,没有太多限制的,除非你是恶意泄露单位机密。
追问好的,谢谢,确实听说现在很多单位都有什么保密协议。。。。我在里面只是普通员工,实在搞不懂保密协议有什么用。。。
追答主要是避免员工因各种原因,将公司的有关的机密文件提供给其它公司或个人。但是如果真的是恶意泄露公司机密,不管有没这个保密协议,公司都是可以诉之法律的。签这个东西,主要就一个警示作用,让员工明白出卖公司的行为是会受到制裁的。
追问好的,谢谢了,看来还是得好好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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