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和工人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有没有什么处罚条例

如题所述

用工单位和工人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有没有什么处罚条例

一, 处罚条例,还没给你制定出来;

二,对于用人单位和工人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做了如下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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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17
用人单位和工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满一个月的,按照已经签订一年的合同,如果满一年视为单位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从员工进单位的第二月开始,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9-05
  用工单位与工人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有相关处罚的。

  因为该单位并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该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11个月的双倍工资。
  具体请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单位拒不支付的话,建议工人向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单位支付工人双倍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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