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和工人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有没有什么处罚条例?

如题所述

  用工单位与工人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有相关处罚的。

  因为该单位并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该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11个月的双倍工资。
  具体请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单位拒不支付的话,建议工人向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单位支付工人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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