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年初数与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数额不一致

我在填报2007年12月资产负债表的时候发现表中未分配利润一栏的年初数与企业所得税年报表中的“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数额不一致,请问是否是因为纳税调整因素造成,如果是需要做如何的会计分录来处理,才能把数额调为一致呢?

单位的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和企业所得税年报中的“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数额不一致是正常的,纳税调整因素一般都会使税会产生差异,这种差异是由于会计核算规定和税法规定不一致造成的,一般分为两种:
(1)永久性差异 永久性差异是指在本期发生,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的差异。永久性差异是由于会计和税法规定的根本不同造成的。将永久性差异当期调整计算的应交所得税作为当期所得税费用
(2)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会计成本)与其计税基础(计税成本)之间的差额,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根据准则规定,对暂时性差异统一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会计核算,对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以后年度申报所得税时可直接依据账面应转回的金额填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如果你确定会计核算上没有问题,你描述的这个问题是不需要进行处理,而强行把数额调为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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