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过程中所遵循的步骤方式、时限和顺序的总和。
现代法治国家特别强调对于重要的行政行为程序加以规范化,即对直接影响行政相对方重大权益的行政行为实行严密的程序控制,以法定的形式设置若干程序规则和制度来控制监督行政权力的运行,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过程,
力图反映现代行政的民主、法治精神,体现公正、公开和公平的原则。正因为如此,行政程序成为现代行政活动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与重要内容。
行政计划是指:行政机关为达成特定的行政目的,为履行行政职能就所面临的要解决的问题,从实际出发,对有关方法、步骤或措施等所做的设计与规划。
从行政活动的程序角度来说,行政决策所确定的目标必须通过制定和执行相应的行政计划才能落实。没有计划,则组织、执行、控制、监督将因失去标准而无法实施。因此,行政计划是一切行政工作的基础,特别是在当代各国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对行政计划的研究就成了进行有效行政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