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份请假一个月,但是想这样比较容易计算,大不了不要工资了。后来发工资的时候,老板说个人缴纳保险的钱还要我自己交给公司,我觉得工资没有理所应当,但是还要我倒贴保险钱,我怎么觉得这么不合理呢?我们是私企,公司上保险是按照最低工资水平上的,但实际上给我们说的工资和拿到的工资比最低工资多很多。(大家懂得,公司为了少交钱呗,我们反正也同意了)之前请假就算请一天,公司也还是按照实际公司平均到每天去扣,我想说,如果保险都不是按照实际工资给计算,请假按照实际工资去扣是不是也不合理啊。本来不想追究,但是,现在突然觉得好桑心,想搞明白,有明白的人帮忙回答下可以吗?死也死得其所不是。
谢谢您,不过觉得倒扣钱还是第一次听说。
那后边那种情况你觉得合理吗?交保险交最低工资,扣钱的时候按照实际扣。我觉得你要是扣钱的时候按照实际扣的话,你交保险也应该给我们按照实际交吧。
交社保基数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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