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怎么补助工资

如题所述

工伤补助工资主要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补助、伤残津贴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一、工伤认定
首先,职工在遭受工伤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由单位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工伤后,职工方可享受工伤补助工资等待遇。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补助
在工伤治疗期间,职工因伤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通常被称为停工留薪期工资补助。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伤残津贴
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职工可享受不同等级的伤残津贴。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的,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综上所述:
工伤补助工资主要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补助、伤残津贴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职工在遭受工伤后,应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并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补助待遇。用人单位应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确保职工在遭受工伤时能够得到及时、足额的补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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