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购买的原材料,进项税已在当月认证抵扣。五月因材料质量问题退货,请问会计分录该怎么处理?五月申报时,我已经在申报表上做了进项税额转出。
1、由购货方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2、交一联给销售方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
3、收到销售方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通知单》一起作为进项税转出的依据。
1、据国税发【2006】156号文,已认证的发票发生销货退回,由购买方向自己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对退货的部分做进项转出。
2、销售方凭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