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单位工作4年,而且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还无关开除你,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你可以申请双倍经济补偿和工资赔偿,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即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做了如下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只有在应当订立的法定情形下,单位没有跟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才需要支付二倍工资。其他形态即约定订立或推定订立的情况,均不需要支付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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