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索赔18.2596万元人民币对于最近网络上热议的高校副教授离职,竟然会被学校方索赔18万元的违约金事件,对于学校的做法其实能够理解。一般情况下,学校在引进优秀人才的时候,都会双方签订合同。通过违约金也希望能够约束对方,留住人才,如果没有一定的约束力,那么学校人才流失率比较高,对于学校方面而言也是一种损失。但是对于此次事件中,学校从当事人申请索赔违约金事件过于高昂,让不少网友觉得有失偏颇,具体事件我们往下继续看。
根据学校方面的解释,他和当事人在2012年的时候,曾经签订了合同,聘请对方来学校任职,合同期限为6年时间。在2012年到2018年的时间,当事人确实一直在学校履行自己的职责,不仅如此,还曾经在2015年的时候评定为副教授。而双方引发的矛盾就是学校对于该教授离职时间过早表示不满,而该当事人却认为自己确实是履行了合同规限的时间,而且超出了时间。
原来学校这边曾经在2018年修订过一份人事调配的规定,表示评定副教授职称之后,需要在学校继续做满5年的服务期,在原定合同基础上累加五年。如果没有满到期限就调离,需要赔偿学校违约金将18万元整。
而2019年12月当事人无奈之下,在缴纳了全部的违约金后办理了离职手续,随即向法院提出了仲裁申请。除了违约金太过高昂之外,据他本人而言,他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并没有规定过如果在校期间得到聘职,就需要增加5年的合同期,同时也没有任何人通知过他这一协议。目前就双方而言各有各的立场,具体事项发展如何,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