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工三天不给工资,请问有没有法律

如题所述

1、工作了就是劳动关系建立了,劳动报酬是按劳给付,不能不给。
2、没有签订合同,不代表否定了劳动关系。没签合同,单位涉嫌违法;可要求双倍支付工资;
2、不给工资,更是违法;应向当地仲裁机构咨询投诉,申请劳动仲裁。
3、试用期内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支付相应工资。
本案中,单位应该支付你三天工资,试用期工资为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综上,建议到辖区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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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02

第2个回答  2020-12-23
不合法。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你这三天的工资,你可要求劳动监察部门维护你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按约定的日期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每月至少支付一次。未及时支付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2.以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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