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后不来上班也不解决工伤怎么操作

如题所述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也就是说员工受工伤后,有一定的停工留薪期,在这个期限员工不上班是正常的。如果超过了停工留薪期,员工不来上班可以按照旷工进行处理,严重的可以根据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停工留薪期限将根据员工的受伤实际情况确定,对于这点,用人单位需要了解清楚工伤员工的身体恢复情况以及所在地关于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6-12
发放联络函,通知员工过来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过来的,暂停支付工伤待遇,社保方面是很宽松的,工伤发生之日起,三十天内要申报工伤认定,认定工伤之后,可以在两年内办理结案,因此,你根本就不用担心
第2个回答  2017-06-12
单位需要告知员工配合申请工伤认定,并配合治疗,否则单位可以暂停员工的工伤待遇,也就是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但是单位需要及时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在申请认定之后,如果员工没有到公司来请假的话可以暂时先停发工资。在医疗终结之后在想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支付员工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