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酒店从事会计工作。因为我自己的工作失职,将一笔款项没有到账的账结了,而且我害怕领导批评也没有上报,后来被查出来了。现在经查证是由于在我单位消费的会议公司在离店时没有结账付款。但是由于时间间隔较长,所以现在再向对方催款难度比较大,而且对方现在也非常不配合,现在领导要我来赔偿全部损失。因为我一直没有同意,所以现在已经连扣了我4个月的工资了,我要辞职单位也不同意,而且单位领导说他们已经咨询过律师了,说这件事完全是我的责任,如果我不赔偿损失他们就要起诉我,所以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单位有权利不同意我的辞职申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