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企业可以这样解除吗

如题所述

公司并不能直接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本条解除劳动关系的前提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还是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因此,仅依据“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员工,是不合法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12-23
是员工想要解除合同还是公司?员工可以直接辞职,公司的话必须出具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及后面仍不能胜任的证明
第2个回答  2021-04-24

员工不胜任现有的工作岗位,公司是否可以随意调岗?

相似回答